关于征集第五届工代会暨第五届职代会第一次会议
提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人:冉青青(工会) 审核人:冉青青 发布时间:2018-01-02

各代表团:

医院拟定于二O一八年二月一日至二日召开第四届工代会暨第四届职代会换届即第五届工代会暨第五届职代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为做好本次工代会、职代会的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是职工通过两代会直接参与医院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是广大职工关心医院建设和发展的具体表现,是两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促进医院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渠道。

二、两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认真履行代表职责,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收集并综合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提出高质量的提案。要站在医院工作全局的高度,把围绕医院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提案选题。提案所反映的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结合医院实际,实事求是,提出的措施具体可行。

三、提案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一事一案,多个方面的问题,应提出相应的多件提案。

2.提案表中的提案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

⑴ 案名,或者叫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⑵ 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⑶ 建议和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3.提案应由一名正式代表提议,须二名(含二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或以各代表团名义联合签名提出。

4.提案人在统一印制的提案表中,逐项书写或打印,内容较多可另附页,要求字迹工整,提案人亲自签名。

5.提案表一式二份(可复印)。各代表团团长负责收集各代表团的提案,并对征集的提案进行初审。对格式不合规范的提案要退回提案人修改后重新提交。经初审合格的书面提案递交到两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会办公室)。

四、本次提案征集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两会闭幕之日截止。

五、第五届工代会暨第五届职代会第一次会议将评选表彰“优秀提案”并在下一次全体会议上通报表彰,评选条件见附件。


附件:1.提案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2.提案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3.  武汉市第一医院提案表


武汉市第一医院工会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