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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杨酸酊

发布时间:2022-10-12

本制剂仅限于本医疗机构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水杨酸酊

英文名称:Salicylic acid tincture

汉语拼音:Shuiyangsuan Ding

【主要成分】水杨酸。

【性    状】本品为无色或微淡黄色的澄清液体。

【适应症】用于霉菌性皮肤病。

【规    格】100ml:5g

【用法用量】外用。擦于患处。

【不良反应】本品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呼吸急促、持续性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

【禁    忌】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禁大面积使用。

【儿童用药】    12岁以下儿童严禁大面积使用。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严禁大面积使用。

【注意事项】1、有糖尿病、四肢周围血管疾患者应慎用。2、避免在生殖器部位、粘膜、眼睛和非病区(如疣周围)皮肤应用。3、炎症和感染的皮损上勿使用。4、勿与其他外用痤疮制剂或含有剥脱作用的药物合用。5、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不宜作大面积应用,并应注意水杨酸盐的毒性表现如胃肠道不适、头昏、耳鸣和心理障碍。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合用可增加后者对皮肤的穿透力,从而增加疗效。本品与地蒽酚合用可增加后者的稳定性,防止地蒽酚氧化。本品与外用痤疮制剂或含有脱皮药物制剂如过氧化苯甲酰、雷琐辛或维A酸类等合用可引起或加重皮肤刺激作用。

【药物过量】    长期的大面积应用有增加水杨酸盐毒性的危险,当血清水平达到300~400μg/ml时,会出现全身的毒性反应。

【药理作用】具有角质溶解作用,抑制霉菌。

【贮    藏】密封,在凉暗处保存。

【包    装】药用塑料瓶,每瓶装100ml。

【有效期】6个月

【执行标准】鄂药制字H20210212号审定标准

【批准文号】鄂药制字H20210212

【配制单位】

【名称】    武汉市第一医院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滠口经济开发区叶店村

【邮编】    430312

【电话】    02761871268

【医疗制剂许可证编号】    20200071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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