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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修订匹多莫德制剂说明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9

供稿人:李影   校稿人:欧阳星   所在班组:门诊药房

来源:http://samr.cfda.gov.cn/WS01/CL1706/226085.html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匹多莫德制剂(包括匹多莫德片、匹多莫德散、匹多莫德分散片、匹多莫德口服溶液、匹多莫德口服液、匹多莫德胶囊、匹多莫德颗粒)说明书进行修订(注:文中做加粗显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应症】用于慢性或反复发作的呼吸道感染和尿路感染的辅助治疗。

2.【用法用量】3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每次0.4 g,每日两次,不超过60天。成人:每次0.8 g,每日两次,不超过60天。

3.【不良反应】上市后监测和文献资料可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1)消化系统损害: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胃部不适、口干、腹胀、食欲异常、胃灼热等,罕见肝脏氨基转移酶升高等;(2)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偶见可致皮肤过敏(包括皮疹和瘙痒)、皮肤潮红等;严重者可罕见皮肤、粘膜溃疡;(3)神经系统损害:偶见头晕、头痛、眩晕等;(4)其他:偶见胸闷、发热、嗜睡、心悸、面部水肿、唇部水肿等,罕见过敏性紫癜、过敏性休克等。

4.【禁  忌】(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3岁以下儿童禁用。(3)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4遗传性果糖不耐受,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患者禁用(请企业注意,处方中含有相应成份的品种请增加此条)。

5.【注意事项】(1)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过敏体质患者慎用。(2)先天性免疫缺陷(高IgE综合征)患者慎用。(3)由于食物会干扰本品的吸收,须空腹服用。(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有孕妇和哺乳妇女用药方面资料。尽管动物实验无生殖毒性,仍不宜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本品可用于3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患者,详见【用法用量】。3岁以下儿童禁用。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相互作用】药物可能影响抑制或诱导淋巴细胞功能活性,或影响免疫系统活性的药物的效力。

10.【药物过量】尚未有使用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如遇药物过量,则需用常规方法如催吐、导泻、输液等促进过量药物排出。

11.【药代动力学】本品口服吸收迅速,人体口服生物利用度为45%,半衰期为4小时,以原型(静脉给药剂量的95%)经尿液排泄。与禁食状态下给药相比,与食物同时口服时,生物利用度降低50%,血浆浓度达到最大值时晚2小时。本品完全经尿液排出,肾功能不全者消除半衰期延长。严重的肾功能不全(血浆肌酐浓度5 mg/dl),匹多莫德的消除半衰期不超过8-9小时。尚未进行肝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因为本品几乎完全以原型经尿液排泄。特此公告。(我院同类药物:匹多莫得口服液(普利莫)[400mg/7ml/瓶,10/每盒]、匹多莫得分散片(唯田)[0.4g*8/]